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1—074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中关于“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相关信息,由 于工作人员疏忽错误,文件内容与表格填报不匹配。为了让广大投资者准确了 解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现就上述公告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一、更正情况 1、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 对《2020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之“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前: 单位:万元 报 告 占最近 占最近 预计 股东 期 报告期 一期经 一期经 截至年 预计 偿还 或关 占用 期初 偿 预计偿 发生原因 新增占 审计净 期末数 审计净 报披露 偿还 时间 联人 时间 数 还 还金额 用金额 资产的 资产的 日余额 方式 (月 名称 总 比例 比例 份) 金 额 颜华个人借贷 牵连公司涉诉 2020 武汉国创案件, 公司正在与相关债 颜华 0 454.35 -1.45% 0 454.35 -1.45% 454.35 年 法院判赔后法 权人进行沟通,预计 院执行扣划所 偿还方式、金额和时 致 间尚未确定。 2021 颜华个人借贷 颜华 0 0 0.00% 0 0 0.00% 7.98 年 牵连公司涉诉 邵天裔案件,法 院判赔后法院 执行扣划所致 公司通过美国下属 公司 Huachangda Cross America Inc.为 Huachangda Canada Huach Holdings,Inc.提供 angda 400 万欧元借款,期 2023 Canad 2018 限 5 年,利率按同期 3,452 153 -10.21 本金及 -103.50 0.33% 3,195.69 3,210.48 现金 年5 a 年 LIBOR+按实际贷款 .89 .70 % 利息 月 Holdin 期限增加的浮动利 gs,Inc. 差制定。根据协议约 定该借款期限 5 年, 至 2023 年 5 月到期, 约定每年付息到期 一次还本。 3,452 153 -11.66 合计 350.85 -1.12% 3,650.04 3,672.81 -- - -- .89 .7 % 1、颜华:武汉国创案、邵天裔案件之借贷及担保行为系颜华在公司毫不知 情状况下私自进行的个人借贷及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 策。上述资金占用系本案判赔后法院执行扣划所致。关于上述案件的诉讼 相关决策程序 及披露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Huachangda Canada Holdings,Inc.:2018 年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 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 用及清偿情况表》。 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 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 用及清偿情况表》。 明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 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华昌达智能装备集 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http://www.cninfo.com.cn) 注:Huachangda Canada Holdings,Inc.为公司关联法人。 更正后: 单位:万元 报 告 占最近 占最近 预计 股东 期 报告期 一期经 一期经 截至年 预计 偿还 或关 占用 期初 偿 预计偿 发生原因 新增占 审计净 期末数 审计净 报披露 偿还 时间 联人 时间 数 还 还金额 用金额 资产的 资产的 日余额 方式 (月 名称 总 比例 比例 份) 金 额 颜华个人借贷 牵连公司涉诉 2020 武汉国创案件, 颜华 0 454.35 -1.45% 0 454.35 -1.45% 454.35 年 法院判赔后法 公司正在与相关债 院执行扣划所 权人进行沟通,预计 致 偿还方式、金额和时 颜华个人借贷 间尚未确定。 牵连公司涉诉 2021 颜华 邵天裔案件,法 0 0 0.00% 0 0 0.00% 7.98 年 院判赔后法院 执行扣划所致 合计 0 454.35 -1.45% 0 454.35 -1.45% 462.33 -- - -- 武汉国创案、邵天裔案件之借贷及担保行为系颜华在公司毫不知情状况下 私自进行的个人借贷及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上述 相关决策程序 资金占用系本案判赔后法院执行扣划所致。关于上述案件的诉讼及披露情 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 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 用及清偿情况表(更新后)》。 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 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 用及清偿情况表(更新后)》。 明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 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华昌达智能装备集 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 对《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三节 之“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 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前: 单位:万元 预 占最近 占最近 股东 报告 计 报告期 一期经 一期经 截至季 预计偿 或关 期偿 偿 预计偿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数 新增占 审计净 期末数 审计净 报披露 还时间 联人 还总 还 还金额 用金额 资产的 资产的 日余额 (月份) 名称 金额 方 比例 比例 式 颜华个人借 贷牵连公司 涉诉武汉国 颜华 2020 年 创案件,法院 454.35 0 0% 0 454.35 -1.45% 454.35 判赔后法院 公司正在与相关债权 执行扣划所 人进行沟通,预计偿 致 还方式、金额和时间 颜华个人借 尚未确定。 贷牵连公司 涉诉邵天裔 颜华 2021 年 0 7.98 -0.03% 0 7.98 -0.03% 7.98 案件,法院判 赔后法院执 行扣划所致 公司通过美国下 属公司 Huachangda Cross America Inc.为 Huachangda Huac Canada hang Holdings,Inc.提供 da 400 万欧元借款, Cana 3,195.6 3,210.4 -10.26 3,210.4 现 本金及 2023 年 2018 年 期限 5 年,利率按 14.79 -0.05% 0 da 9 8 % 8金 利息 5 月 同期 LIBOR+按实 Holdi 际贷款期限增加 ngs,I 的浮动利差制定。 nc. 根据协议约定该 借款期限 5 年,至 2023 年 5 月到期, 约定每年付息到 期一次还本。 合计 3,650.0 22.77 -0.08% 0 3,672.8 -11.74 3,672.8 -- - -- 4 1 % 1 1、颜华:武汉国创案、邵天裔案件之借贷及担保行为系颜华在公司毫不知 情状况下私自进行的个人借贷及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 策。上述资金占用系本案判赔后法院执行扣划所致。关于上述案件的诉讼 相关决策程序 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十一、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 2、Huachangda Canada Holdings,Inc.:2018 年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 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 用及清偿情况表》。 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 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 用及清偿情况表》。 明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 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华昌达智能装备集 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http://www.cninfo.com.cn) 注:Huachangda Canada Holdings,Inc.为公司关联法人。 更正后: 单位:万元 预 占最近 占最近 股东 报告 计 报告期 一期经 一期经 截至季 预计偿 或关 期偿 偿 预计偿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数 新增占 审计净 期末数 审计净 报披露 还时间 联人 还总 还 还金额 用金额 资产的 资产的 日余额 (月份) 名称 金额 方 比例 比例 式 颜华个人借 贷牵连公司 涉诉武汉国 颜华 2020 年 创案件,法院 454.35 0 0% 0 454.35 -1.45% 454.35 公司正在与相关债权 判赔后法院 人进行沟通,预计偿 执行扣划所 还方式、金额和时间 致 尚未确定。 颜华个人借 贷牵连公司 颜华 2021 年 0 7.98 -0.03% 0 7.98 -0.03% 7.98 涉诉邵天裔 案件,法院判 赔后法院执 行扣划所致 合计 454.35 7.98 -0.03% 0 462.33 -1.48% 462.33 -- - -- 武汉国创案、邵天裔案件之借贷及担保行为系颜华在公司毫不知情状况下 私自进行的个人借贷及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上述 相关决策程序 资金占用系本案判赔后法院执行扣划所致。关于上述案件的诉讼及披露情 况,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更新后)》第五节“重要事项”中“十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 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 用及清偿情况表(更新后)》。 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 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 用及清偿情况表(更新后)》。 明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 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华昌达智能装备集 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的更正 更正前: 编制单位: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初余额 报告期 报告期 期末余额 截至年报 预计 预计 预计 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 (2020 年 1 月 新增占用金额 偿还总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披露日余 偿还方式 偿还金额 偿还时间 称 1 日)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日) 额 (如适用) (万元) (月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注 1、2、 公司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预 注 1、2、3 454.35 454.35 462.33 业 3 计偿还方式、金额和时间尚未确定。 Huachangda Canada 本金及利 2023 年 5 2018 年 5 月 注4 3,452.89 -103.50(注 5) 153.70 3,195.69 3,210.48 现金 Holdings,Inc 息 月 合 计 3,452.89 350.85 153.70 3,650.04 3,672.81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原因详见注 1、2、3,因公司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预计偿还方式、金额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 和时间尚未确定; 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Huachangda Canada Holdings,Inc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原因详见注 4、5。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因公司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预计偿还方式、金额和时间尚未确定。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 Huachangda Canada Holdings,Inc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系公司子公司 Huachangda Cross America Inc.与其签订了借款协议,每年按协议收 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取利息,到期还本。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注 1: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颜华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7 年,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国创”)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公司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从其处借款 20,000.00 万元,颜华 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因还款逾期,武汉国创提起诉讼,要求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2017 年 12 月,武汉国创与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天乾”) 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武汉国创将标的债权作价人民币 131,385,627.00 元全部转让至湖北天乾,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武汉中院”)准许案件原告由武汉国创变更为湖北天乾。 2019 年 7 月,公司收到武汉中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判决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北天乾偿还借款本金 150,448,986.96 元及罚息等,并向原告支付其 他费用 132.18 万元。 2020 年 1 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 4929 号),对本案进行了最终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2020 年 1 月,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天乾、武汉国创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未按原定时 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与武汉国创的和解事项。 2020 年 10 月,公司账户资金 4,543,503.04 元被武汉中院司法扣划,经核查,该笔司法扣划系武汉国创案件之前已冻结银行账户中的冻结资金被执行裁定所致。被扣划的 4,543,503.04 元 是公司被动代颜华、罗慧偿还武汉国创案件的债务,是根据法院判决计提预计负债后,承担相关损失的执行行为。 2020 年 12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天乾、武汉国创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与武汉国创的和解事项。若未来继续执行和解协议或法院裁定, 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亦将持续增加。 2021 年 2 月,武汉中院就上述转让债权事项裁定如下:变更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2019)鄂 01 执 1854 号案的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债权人发生变更。 根据《和解协议》约定,2021 年 3 月 31 日之前,公司应向武汉国创清偿本金 15,504,331.99 元,截至报告日,公司尚未偿还武汉国创案件和解协议第一期债款,存在被债权方向法院重新 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公司存在经营风险。公司拟进行债务重整计划,并正在与武汉国创等债权方沟通协商具体方案,以妥善解决债务清偿问题,上述债务重整计划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因和解 协议未实质履行,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按法院裁定预计了相关本金、利息和诉讼费用共 239,589,384.25 元。 注 2:邵天裔诉颜华、罗慧、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 2017 年 11 月,原告邵天裔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颜华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罗慧、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求归还逾期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并向浙江省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2019 年 8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17)浙 01 民初 1521 号),判决如下:1、被告颜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邵天裔偿还借款本金 133,115,000.00 元以及利息 15,201,300.00 元等。2、被告罗慧对颜华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罗慧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颜华追偿。3、被告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就颜华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颜华追偿。4、驳回原告邵天裔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9 年 12 月,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 年 5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民终 1827 号),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计了相关本金、利息和诉讼费用共 124,880,218.46 元。 2021 年 3 月,公司账户资金 79,758.68 元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扣划,经核查,该笔司法扣划系邵天裔案件之前已冻结银行账户中的冻结资金被执行裁定所致。被扣划款项是公 司被动代颜华、罗慧偿还邵天裔案件的债务,是根据法院判决计提预计负债后,承担相关损失的执行行为。若未来继续执行法院裁定,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亦将持续增加。 注 3: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颜华、罗慧、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 年 6 月,原告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信小贷”)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颜华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从其处借款 5,200.00 万元,罗 慧及公司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罗慧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从其处借款 5,000.00 万元,颜华及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汉信小贷要求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 讼费用。并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该案件尚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 94,103,342.47 元。若未来判决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执行,关联方资金占用金 额亦将持续增加。 注 4:Huachangda Canada Holdings Inc.系公司通过上海咸兴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咸兴智能”)间接参与投资的公司。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 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陈泽分别持有咸兴智能 5.55%、16.19%的股权,同时陈泽担任 Huachangda Canada Holdings Inc.董事,Huachangda Canada Holdings Inc.为公司关联法人。2018 年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美国下属公司 Huachangda Cross America Inc.为 Huachangda Canada Holdings,Inc.提供 400 万欧元借款,期限 5 年,利率按同期 LIBOR+按实际贷款期限增加的浮动利差制定。根据协议约定该借款期限 5 年,至 2023 年 5 月到期,约定每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注 5:2020 年度计提该笔借款利息 118.02 万元,汇率变动影响-221.52 万元,占用金额变动合计为-103.50 万元。 更正后: 编制单位: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报告期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2020 预计 预计 预计 占用时 新增占用金额 偿还总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截至年报披 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发生原因 年 1 月 1 日) 偿还方式 偿还金额 偿还时间 间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日) 露日余额 (万元) (如适用) (万元) (月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公司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预计偿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注 注 454.35 454.35 462.33 还方式、金额和时间尚未确定。 合 计 454.35 454.35 462.33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 形成原因详见注释;公司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预计偿还方式、金额和时间尚未确定。 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 公司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预计偿还方式、金额和时间尚未确定。 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注 1: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颜华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7 年,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国创”)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公司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从其处借款 20,000.00 万元,颜华 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因还款逾期,武汉国创提起诉讼,要求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2017 年 12 月,武汉国创与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天乾”) 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武汉国创将标的债权作价人民币 131,385,627.00 元全部转让至湖北天乾,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武汉中院”)准许案件原告由武汉国创变更为湖北天乾。 2019 年 7 月,公司收到武汉中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判决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北天乾偿还借款本金 150,448,986.96 元及罚息等,并向原告支付其 他费用 132.18 万元。 2020 年 1 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 4929 号),对本案进行了最终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2020 年 1 月,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天乾、武汉国创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未按原定时 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与武汉国创的和解事项。 2020 年 10 月,公司账户资金 4,543,503.04 元被武汉中院司法扣划,经核查,该笔司法扣划系武汉国创案件之前已冻结银行账户中的冻结资金被执行裁定所致。被扣划的 4,543,503.04 元 是公司被动代颜华、罗慧偿还武汉国创案件的债务,是根据法院判决计提预计负债后,承担相关损失的执行行为。 2020 年 12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天乾、武汉国创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与武汉国创的和解事项。若未来继续执行和解协议或法院裁定, 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亦将持续增加。 2021 年 2 月,武汉中院就上述转让债权事项裁定如下:变更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2019)鄂 01 执 1854 号案的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债权人发生变更。 根据《和解协议》约定,2021 年 3 月 31 日之前,公司应向武汉国创清偿本金 15,504,331.99 元,截至报告日,公司尚未偿还武汉国创案件和解协议第一期债款,存在被债权方向法院重新 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公司存在经营风险。公司拟进行债务重整计划,并正在与武汉国创等债权方沟通协商具体方案,以妥善解决债务清偿问题,上述债务重整计划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因和解 协议未实质履行,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按法院裁定预计了相关本金、利息和诉讼费用共 239,589,384.25 元。 注 2:邵天裔诉颜华、罗慧、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 2017 年 11 月,原告邵天裔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颜华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罗慧、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求归还逾期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并向浙江省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2019 年 8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17)浙 01 民初 1521 号),判决如下:1、被告颜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邵天裔偿还借款本金 133,115,000.00 元以及利息 15,201,300.00 元等。2、被告罗慧对颜华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罗慧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颜华追偿。3、被告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就颜华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颜华追偿。4、驳回原告邵天裔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9 年 12 月,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 年 5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民终 1827 号),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计了相关本金、利息和诉讼费用共 124,880,218.46 元。 2021 年 3 月,公司账户资金 79,758.68 元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扣划,经核查,该笔司法扣划系邵天裔案件之前已冻结银行账户中的冻结资金被执行裁定所致。被扣划款项是公 司被动代颜华、罗慧偿还邵天裔案件的债务,是根据法院判决计提预计负债后,承担相关损失的执行行为。若未来继续执行法院裁定,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亦将持续增加。 注 3: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颜华、罗慧、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 年 6 月,原告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信小贷”)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颜华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从其处借款 5,200.00 万元,罗 慧及公司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罗慧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从其处借款 5,000.00 万元,颜华及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汉信小贷要求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 讼费用。并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该案件尚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 94,103,342.47 元。若未来判决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执行,关联方资金占用金 额亦将持续增加。 二、其他说明 上述涉及更正的文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年度报告 (更新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更新后)》。 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 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审核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 量。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