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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昌: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28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1—099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召开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
(星期五)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和当日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3
日(星期五)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视频参会、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其如因疫情原
因无法现场参会,可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 9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暨
    1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
    3.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1.00                                                           √
           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9:00
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17:00之前
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华昌达智能装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42012;传真号码:0719-8767768)。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
       联系电话:0719-8767909;传真:0719-8767768
邮政编码:442012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78。
2.投票简称:“华昌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
  议案 1                                                             1.00
            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列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当日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
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企业名                     身份证号码/
  称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昌达智能装
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
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
“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多选也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
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同     反       弃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关联方向公司及
 1.00      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        √
           预计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