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昌:2021年度公司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7-28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ST华昌 公告编号:2021—098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公司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提供融资支持总体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支
持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深圳市
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体拟向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包括发放贷款、委托贷款、开立保函等),预计 2021 年度
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及借款期限根据实际发生时
协议约定为准。
高新投集团及高新投担保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高新投集团、高新投担保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体为
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短期借款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短期借款
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高新投集团、高新投担保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体申
请短期借款 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为月息 0.3%,借款期限为 7 日。根据
《公司章程》,本次短期借款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3、关联方情况
1)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85,210.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
百大厦 A 座 6801-01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
赁。
股权结构:高新投集团持有高新投担保 100%股权。
2)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中华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
百大厦 A 座 6801-02
经营范围: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及相关信息咨询;开展诉讼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支付保函担保、投标保函担保业务(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
营)。
股权结构:高新投集团持有高新投担保 100%股权。
4、关联关系
高新投集团及高新投担保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高新投集团、高新投担保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体为
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披露日,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协议安排
公司关联方高新投集团、高新投担保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体拟向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包括发放贷款、委托贷款、开立保函等),预计 2021
年度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及借款期限根据实际发
生时协议约定为准。
三、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出现流动性风险,为保障公司经营所需,公司在其他银行抽贷、
资金紧缺、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决定向上述关联方进行相关借款,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 10.45
亿元,其中 10.35 亿元借款均发生于高新投集团、高新投担保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之日起的前 12 个月内;0.1 亿元借款发生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后。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短期借款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短期借款
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短期借款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故上述短期借款所涉及担保事项已合规履行审议程序。
2、关联方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关联方向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短期借款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关联方进行短期借款事项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经营
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
内,审议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2、关联方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公司关联方高新投集团、高新投担保及其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主体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融
资支持,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关联
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七、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及短期借款事项是为满足生产经
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