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ST华昌 公告编号:2021—135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分别为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所持公司72,342,778股首发后限售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 59.0829%,占公司总股本的12.5657%),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颜华所持公司 41,9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99.9981%,占公司总股本 的7.2866%)。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管理人及公司将 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11月29日,管理人从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石河子德梅柯”)、颜华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分别在“阿里拍卖司 法”网络平台 (https://sf.taobao.com)、 “京东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 (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石河子德梅柯所持公司72,342,778股首发后限售股将被分为8笔进行拍卖, 具体如下: 是否为第一大 将被司法拍卖的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司法拍卖起 司法拍卖到 拍卖原 股东名称 股东及其一致 拍卖人 股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始日 期日 因 行动人 10,000,000 8.1671% 1.7370% 江苏省无锡 石河子德 2021年12月 2021年12月 司法诉 是 10,000,000 8.1671% 1.7370% 市中级人民 梅柯 28日10时 29日10时 讼 10,000,000 8.1671% 1.7370% 法院 6,342,778 5.1802% 1.1017% 9,000,000 7.3504% 1.5633% 9,000,000 7.3504% 1.5633% 2021年12月 2021年12月 9,000,000 7.3504% 1.5633% 29日10时 30日10时 9,000,000 7.3504% 1.5633% 合计 72,342,778 59.0829% 12.5657% - - -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根据“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公示的《执行裁定书》((2020)苏02执恢 102号/103号),上述拍卖申请执行人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据了解,上述 拍卖系石河子德梅柯将股份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质押逾期还款所致。 本 次 司 法 拍 卖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阿 里 拍 卖 司 法 ” 网 络 平 台 (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2、颜华所持公司41,9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分为5笔进行拍卖,具体如 下: 是否为第一大 将被司法拍卖的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司法拍卖起 司法拍卖到 拍卖原 股东名称 股东及其一致 拍卖人 股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始日 期日 因 行动人 8,390,000 19.9996% 1.4573% 8,390,000 19.9996% 1.4573% 湖北省武汉 2021年12月 2021年12月 司法诉 颜华 否 8,390,000 19.9996% 1.4573% 市中级人民 27日10时 28日10时 讼 8,390,000 19.9996% 1.4573% 法院 8,390,000 19.9996% 1.4573% 合计 41,950,000 99.9981% 7.2866% - - -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据公司了解,本次拍卖的股票为股东颜华质押给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的股票,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拍卖。 本 次 司 法 拍 卖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京东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 (http://sifa.jd.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1、石河子德梅柯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总持股 累计被拍卖 累计被拍卖 股东 持股数 数占公 拍卖数量 (含本次即 股份占公司 拍卖日期 拍卖结果 名称 量(股) 司总股 (股) 将被拍卖)数 总股本比例 本比例 量(股)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石河 122,442 21.2679 9,000,000 2021年2月19日10时至 子德 中止 72,342,778 12.5657% ,778 % 9,000,000 2021年2月20日10时止 梅柯 9,000,000 9,000,000 6,342,778 合计 72,342,778 - - 72,342,778 12.5657% 注:因石河子德梅柯本次即将被拍卖的共计72,342,778股首发后限售股即为 上表所示被中止的全部股份,故其累计被拍卖股份数为72,342,778股。 截至本公告日,石河子德梅柯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2,442,77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1.267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股份数为122,1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的99.7201%,其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股份数为122,442,77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100%。 2、颜华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总持股 累计被拍卖 累计被拍卖 股东 持股数 数占公 拍卖数量 (含本次即 拍卖日期 拍卖结果 股份占公司 名称 量(股) 司总股 (股) 将被拍卖)数 总股本比例 本比例 量(股) 2020年5月10日10时至 40,000,000 成交,已交割 2020年5月11日10时止 2020年7月30日10时至 8,309,158 成交,已交割 2020年7月31日10时止 2020年9月8日10时至 7,600,000 成交,已交割 2020年9月9日10时05止 41,950, 2020年11月16日10时至 颜华 7.2867% 26,400,000 成交,已交割 164,059,058 28.4965% 790 2020年11月17日10时止 2020年11月16日10时至 200,000 成交,已交割 2020年11月17日10时止 2020年12月10日10时至 41,950,000 二次拍卖已流拍 2020年12月11日10时止 2021年1月22日10时至 6,600,000 成交,已交割 2021年1月23日10时止 2021年1月29日10时至 10,000,000 成交,已交割 2021年1月30日10时止 2021年1月29日10时至 7,000,000 成交,已交割 2021年1月30日10时止 2021年1月29日10时至 7,000,000 成交,已交割 2021年1月30日10时止 2021年3月1日10时至 6,599,900 成交,已交割 2021年3月2日10时止 2021年6月25日10时至 首次拍卖已流拍 2021年6月26日10时止 2,400,000 2021年8月12日10时至 二次拍卖成交, 2021年8月13日10时止 已交割 合计 164,059,058 - - 164,059,058 28.4965% 注:因颜华本次即将被拍卖的共计41,9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即为上表所示 “二次拍卖已流拍”的股份,故其累计被拍卖股份数为164,059,058股。 截至本公告日,颜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1,950,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86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股份数为41,9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9.9981%,其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股份数为41,950,79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100%。 三、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石河子德梅柯及颜华持 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管理人及公司将 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触及《上 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21年4月30日对公司股票 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华昌达”变更为“*ST华 昌”。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项的 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之 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 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 3、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 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 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如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恢复稳定经营,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 露相关事项的进展。管理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 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