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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昌:华昌达-管理人关于全资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21-12-20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ST华昌           公告编号:2021—148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全资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18 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十堰中院”)
裁定受理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梅柯”)重整一案,
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相关工
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经十堰中院同意,德梅柯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16 时 采 取 网 络 会 议 方 式 在 “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
(http://pccz.court.gov.cn)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
造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方案草案》”)
和《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
计划草案》”)。现将德梅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1、十堰中院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并指定债权人会
议主席;2、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4、管
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5、管理人作债权审查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
查债权表;6、管理人介绍《财产管理方案草案》,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管理
方案草案》;7、管理人作重整计划草案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8、管理人和债务人回答债权人提问。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
    (一)财产管理方案草案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表决同意《财产管理方案草案》的债权人
共122家,占出席会议的127家债权人的96.06%;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
为272,878,538.9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82,989,680.34元的99.39%。
    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草案》。
    (二)重整计划草案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
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2家,所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727,129,068.81元。
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2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
100%,其所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727,129,068.81元,占该组债权总额
727,129,068.81元的100%。
    该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
债权人共125家,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为281,259,330.34元。其中,表决同意
《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119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95.20%,其所
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为269,538,601.91元,占该组债权总额282,989,680.34元的
95.25%。
    该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八
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
草案》,因此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因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企
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德梅柯管理人已于2021年12
月20日依法向十堰中院提交了《关于批准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的申请书》。
    四、风险提示
    1、德梅债权人会议已经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能否被法院裁
定批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未获
法院批准,德梅柯重整失败,则德梅柯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德梅柯系华昌达
的重要全资子公司,如果德梅柯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会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造成重大影响。
    2、如德梅柯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管理人及公司将持续关注德梅柯重整案的
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管理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