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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昌:华昌达-管理人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12-20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ST华昌         公告编号:2021—147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或“公司”)重整
案出资人组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1 年 11 月 18 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十堰中院”)
依法裁定受理华昌达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1)。
    华昌达出资人组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现将出资人组会议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 146 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28,733,410 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39.730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1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56,561,4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5%;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
议的股东共 13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2,171,91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9057%
    二、会议表决情况
    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经统计,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28,733,410 股,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股份数为 225,480,11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77%,已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
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华昌达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
    三、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由湖北金卫(十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湖北金卫律
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昌达智能装
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之法律意见书》,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认为:华昌达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
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触及《上
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二)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对公司
股票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华昌达”变更为“*ST
华昌”。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第(七)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
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
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
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公司
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
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
市规则》第 10.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如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恢复稳定经营,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