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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塔桥投资)2022-01-28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华昌

股票代码: 3002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塔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12 层 121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12 层
1210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塔桥投
                          指      深圳塔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
*ST华昌、公司、上市公司、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指
华昌达                            300278
高新投集团                  指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塔桥投资受让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重整案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中81,000,000股的
                                  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堰中院、法院              指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                      指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十堰中院裁定批准的《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
《重整计划》                指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
《重整投资协议书》          指
                                  协议书》
                                  《关于合作重整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
《合作投资协议》            指
                                  公司的协议书》
                                  《关于重整投资人投资额和权益分配的通知
《通知书》                  指
                                  书》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塔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12 层
公司住所:
                     1210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12 层
通讯地址:
                     1210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华特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41WG02
                     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无
成立日期:           2021-12-08

营业期限:           2021-12-08 至 无固定期限


    2、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塔桥投资的控股股东为陈醒鹏。实际控制人为陈醒鹏
和张向东。(两人为夫妻关系)
名字:               陈醒鹏

身份证号:           44030*************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五路高发佳苑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12 层
通讯地址:
                     1210
持股比例:           99%




名字:               张向东

身份证号:           44030*************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五路高发佳苑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12 层
通讯地址:
                     1210
                     1%(张向东与深圳市健富投资有限公司共同通过深圳华特尔集团有
持股比例:
                     限公司持有)

    3、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华特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楼 12 层 1201 室

法定代表人:         陈醒鹏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17259554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装饰
                     材料的销售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经营范围
                     商品);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
                     理;科技开发;经济信息咨询。
成立日期:           2006-07-20

营业期限:           2006-07-20 至 2036-07-20




    4、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塔桥投资的控股股东为陈醒鹏。塔桥投资的股权控制
关系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1 年 12 月 1 日,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与深圳市高
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签署《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书》”)。根据《重整
投资协议书》的规定,确定高新投集团及其认可的财务投资人作为华昌达本次重
整的投资人,通过华昌达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华昌达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形成的股票,并向华昌达提供资金。高新投集团与深圳塔桥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丽水淳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建郡、丁志刚、
贺振华分别签署了《关于合作重整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书》
(以下简称“《合作投资协议》”),由各方共同参与公司重整。本次增资入股
可助力上市公司恢复发展,协助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
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若今后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
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战略合作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暂无进一步合作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华昌达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2021)鄂03破申20号)及《决定书》((2021)鄂03破申20号之二),十堰
         中院依法裁定受理高新投集团对华昌达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
         (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1日,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与高新投集团签
         署《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根据《重整投资协议
         书》的规定,确定高新投集团及其认可的财务投资人作为华昌达本次重整的投资
         人,通过华昌达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华昌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形成的股票,并向华昌达提供资金。高新投集团与深圳塔桥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丽水淳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建郡、丁志刚、贺振华
         分别签署了《关于合作重整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书》,由各
         方共同参与公司重整。
             2021年12月20日,十堰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
         整计划执行阶段。
             2021年12月23日,华昌达收到高新投集团送达的《关于重整投资人投资额和
         权益分配的通知书》。根据《通知书》、《合作投资协议》,具体投资额及权益
         分配情况如下:

         重整投资人名称/姓名           受让转增股票数量/股    投资金额/元       资金来源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320,000,000.00    384,000,000.00   自有资金

深圳塔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000,000.00     97,200,000.00   自有资金

丽水淳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000,000.00     34,800,000.00   自有资金

王建郡                                        67,100,000.00     80,520,000.00   自有资金

丁志刚                                        58,983,000.00     70,779,600.00   自有资金

贺振华                                        66,917,000.00     80,300,400.00   自有资金

                合计                         623,000,000.00    747,600,000.00      -
    2021年12月30日,根据《重整计划》,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办理完成,共
计转增股份853,000,096股,并于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575,716,412股增至1,428,716,508股(含股权激励需回购注销的7,210,000股限
制性股票),转增股份853,000,096股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华昌达智能装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2022年1月25日,上述转增股份已由管理人证券账户划转至各投资人账户,
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权益变动,具体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塔桥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受让股份为8,100万股,占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总股本
1,428,716,508股的5.6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占比为 5.67%。本次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ST 华昌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比(%)        持股数量(股)    占比(%)

  塔桥投资                   0-                0-        81,000,000         5.67%


    本次权益变动后,塔桥投资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被限制转让的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股份在限售期满前(即股票
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限售期满后如有减持,将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
9 号)执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限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ST 华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ST 华昌上
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塔桥投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1、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19-8767909
3、联系人:窦文扬、亢冰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塔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陈醒鹏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                   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9号
股票简称         *ST华昌                股票代码          300278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塔桥投资合伙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注
                                                          不适用
名称           业(有限合伙)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 际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0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81,000,000股


                                  持股比例:5.67%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塔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陈醒鹏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