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就公司董事长辞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杨松柏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 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核 查,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杨松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 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严本道 姚 毅 郑春美 2022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