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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昌达: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6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
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
职责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22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孔德周先生、徐立云先生、卢雁影女士,
于2022年4月离职;独立董事严本道先生、姚毅先生、郑春美女士,自2022年4月7日
履职至今。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及
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我们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始终如一地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认真审议
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项议案投票表
决,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度召开本人需出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席董事会的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的次数
 徐立云              3                3           0         0           否              1

 孔德周              3                3           0         0           否              1

 卢雁影              3                3           0         0           否              1

 严本道              7                7           0         0           否              1

  姚毅               7                7           0         0           否              1

 郑春美              7                7           0         0           否              2

         注:独董徐立云、孔德周、卢雁影2022年3月提出辞职,并于2022年4月7日公司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董严本道、姚毅、郑春美后生效。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我
  们分别在专门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或委员。2022年,公司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
  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
  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
委员会名
                     成员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称
                                           次数
                                                                   提名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徐立云、陈泽、卢雁影                   2022-01-26
                                                                   (CFO)
提名委员会                                  3
               徐立云、陈泽、卢雁影                   2022-03-15   提名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姚毅、陈泽、严本道                     2022-11-29   提名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022-04-21   2021 年年报审计事项
                                                      2022-04-27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     郑春美、杨松柏、姚毅         4
                                                      2022-08-25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022-10-25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薪酬与考核     严本道、杨松柏、郑春
                                            1         2022-04-21   2021 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
委员会         美
战略委员会     杨松柏、陈泽、严本道         1         2022-04-21   2021 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1月26日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2022年3月21日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1-2项所述议案由独立董事徐立云、孔德周、卢雁影发表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22日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认购深圳市高新投三江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关于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况》、《关于公司无实际控
制人及控股股东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4月22日对《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认购深圳市高新
投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5、2022年8月26日对《关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
司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1月28日对《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11月29日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3-7项所述议案由独立董事严本道、姚毅、郑春美发表意见。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使公司能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内认真审阅每个议
案,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
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动态信息,并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
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
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3、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理解
与认识,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议及日常调研、电话等方式,保持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发生
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状况等信息;及时关注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和网络等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的运营动态,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六、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我们将继续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公司会议,为公司的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并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进行了解,为公司的
持续、稳健和快速发展,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徐立云 孔德周 卢雁影
                               独立董事:严本道   姚毅    郑春美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