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2-28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
自身职责,对 2018 年度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方面情
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18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
资子公司山东国瓷鑫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的议案》。
2、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
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8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
司资产重组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关于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对公司
资产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18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18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18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议案》。
8、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9、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18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1、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 2018 年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
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职务
列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召开次数
王忠 监事会主席 5 5 3 3
张剑 监事会主席 7 7 1 1
王大伟 监事 12 12 4 4
王晓红 职工监事 12 12 4 4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
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
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
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
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
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会计无
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要求,完成以发行股份购买深圳爱尔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75%股权的资产重组、投资宜昌华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
股权。此外,本年度公司无资产置换、无资产出售行为,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
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与辽爱生物、辽爱科技、
宜昌华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
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
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所涉及的其他关联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为解决全资子公司深圳爱尔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爱尔创”)、宜兴王
子制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子制陶”)、江西国瓷博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瓷博晶”)、控股子公司山东国瓷康立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瓷康立泰”)及其下属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康立泰无机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水康立泰”)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情
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期限
1 深圳爱尔创 全资子公司 ≤10,000 1年
2 王子制陶 全资子公司 ≤2,000 1年
3 国瓷博晶 全资子公司 ≤1,500 1年
国瓷康立泰及 控股子公司及其子
4 ≤8,000 1年
三水康立泰 公司
合计: ≤21,500
深圳爱尔创、王子制陶、国瓷博晶、国瓷康立泰及三水康立泰后期将根据实际生产
经营的需要,在有效授权期间内与银行机构签订具体的授信担保合同。
上述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
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2018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
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
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是真实、有效的。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