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质押赛创电气(铜陵)有限公司 100% 股权,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 的事项,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 机构申请并购贷款事项。 独立董事:李济东、温学礼、刘欣梅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