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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材料真实的承诺函2014-11-07  

						                       承   诺   函


    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现就北
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及配套融资(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保证本次发行所提供和出具的全部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文件的副本或
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所有文件上的印章与签名都是真实
的。
    (二)本企业保证为本次发行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企业对基于本次发行提供的上述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利德曼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 本企业承诺如本次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
在利德曼拥有权益的股份。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承诺函》签字页)


                     承诺人: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