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14-12-02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4-08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3 月 7 日,国务院颁布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
对医疗生产、经营单位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不但在生产方面要
加强质量管理,而且要求对整个医疗产品的运输、储存各环节做到全
程监控。为此,结合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甲方”)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的资
源优势,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体外诊断产品的采购、经销、配
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近日公司与国药控股之全资子
公司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药”或“乙方”)签署
了《采购、经销及冷链配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 139 号泰安楼二层西侧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成立时间:1993 年 12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马万军
    营业执照号:440000000030906
    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
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疫苗和体外诊断试剂)、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蛋白同化制剂、肽
类激素,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以上项目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
经营)。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
消毒剂;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上述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2、近三年交易情况
    2012 年度、2013 年度新特药未向公司采购任何产品。2014 年 1-11
月,新特药共向公司采购 5,128.59 万元的产品,进行销售、冷链系
统的对接和试运行,目前试运行效果良好。
    3、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的关系
    新特药及其控股公司国药控股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乙方采购甲方指定产品,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销
售和提供全程冷链运输服务;甲方负责产品推广、渠道管理、市场价
格体系管控及相应的终端技术服务。
    (二)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署后乙方首批采购订单日期起,合作
期三年。合作期结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顺延,顺延期限双方另行
协商。
    (三)乙方订货:乙方应至少提前 30 天向甲方提出下季度采购订
单,订单品种、数量及价格以甲方确认后的《产品订货清单》为准,
甲方应在乙方下达订单后 30 日内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四)乙方货款支付:首付款为当季采购货款总额的 55%,余下货
款到货后 60 日内付清,乙方不得以其客户回款或资金周转等为由延
期或拒绝向甲方支付货款。
    (五)甲方交货地点:以每次订单乙方指定地为准。
    (六)产品验收: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需在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乙方未在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并全部收货,除非产
品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货。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应在发现
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
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为乙方解决。
    (七)应尽事项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除甲方授权外,
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变更甲方任何品种的销售价格。
    2、乙方首批采购不低于甲方指定销售区域全年销售计划 90 天的
合理库存,其后甲方依乙方销售情况,按月补足乙方库存,以保证及
时配送。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具备经销或配送甲方产品的经营资质导致甲方受到
处罚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产品毁损或灭失的,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负责,非因
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新特药成立于 1993 年,是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属下核心企业—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直属的全资子公司,
国药控股是中国最大的药品、医疗保健产品分销商及领先的供应链服
务提供商,拥有并经营中国最大的药品分销及配送网络,形成了药品
分销、物流配送、零售连锁、药品制造、化学试剂、医疗器械、医疗
健康产业等相关业态协同发展的一体化产业链。
    新特药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2003 年首次通过国家 GSP 认
证,2006 年 4 月成为广东省第一批取得疫苗经营资质的商业公司。
2013 年 4 月,通过 ISO9001:2008 认证。2013 年 12 月,通过新版 GSP
认证。新特药以“一体两翼”为发展战略,即以妇科、肿瘤科心脑血
管等新特药品销售为基础平台。以疫苗、体外诊断试剂/器械作为差
异化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经营品种包括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
化药品、生物制品和疫苗、体外诊断试剂、进口业务、辅助生殖器械
产品、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蛋白同化制剂、
肽类激素等。
    交易对方业务经验丰富、基础雄厚、资质齐全、在业内拥有良好
的口碑,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本协议的签署,双方优势互补,合作
共赢,将发挥新特药网络渠道覆盖优势和标准的冷链运输规范流程,
进一步拓展公司相关产品的渠道与市场,全面提升和完善公司产品的
质量管理体系。
    本协议的履行为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影响
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预计将使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对新特药的销售额
超过 1 亿元,对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积极
的影响。
    四、本协议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需通过分次的订单确定每个季度的采购数量,具体金额
以每笔订单为准。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经销及冷链配送
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