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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5-03-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德曼(300289)

保荐代表人姓名:施卫东                   联系电话:13655181208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陆凯                   联系电话:1595046970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持续督导人员已按照相关规定在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前或公告后审
                                         阅公司文件内容。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是。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督导公司建立
                                         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信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媒体
                                         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制度》等规章
                                     1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4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6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2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 2014 年上半年内审部实际工作人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数为 2 人,未达 3 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补充内审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部工作人员至 3 人。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培训的内容为上市公司最新法规,主
                                        要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新旧版本对照分析、《关于修改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分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析、《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
                                        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新规解读、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3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机构积极配合保荐工作。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无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广仟、
孙茜夫妇二人以及控股股东北京迈迪卡承诺:
  (1)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
权益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产
                                                是             不适用
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
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
的其他企业。

                                    4
  (2)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
权益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产
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生
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
其他企业。
  (3)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
围,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
益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和业务
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和业务相
竞争,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
权益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方式避免同业竞争:1)
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和业务;2)将相
竞争的业务纳入股份公司经营;3)向无关联关
系的第三方转让该业务。
  (4)如本承诺函未被遵守,将向股份公司赔
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2、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迈迪卡、公司实际控制
人沈广仟、孙茜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是   不适用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公司其他 10 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5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核心人员的股东还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
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追加股份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追加限售的承诺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原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张海涛、王兰珍承诺:将其以目
                                               是   不适用
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的 50%,自其申报
离职之日起半年后延长锁定 12 个月并承诺在
延长锁定期限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
有的上述延长锁定的股份。
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2014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于 2014 年 5 月 4 日以   是   不适用
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承
诺: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

                                     6
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
6、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于2014
年6月19日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公司在限制性股票激励划中承诺不为激     是               不适用
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
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
担保。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施卫东                     廖陆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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