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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5-06-27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5-05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将于 2015 年 7 月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职
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庞妮娜女士和张思奇女
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庞妮娜女士和张思奇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非
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6 月 26 日
附件: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庞妮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出生,中
专学历。1994 年毕业于北京电视中专。1986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北化
公司临床分厂,担任办公室职员,2000 年 10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
职于北京利德曼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办公室主管;2009 年 7 月
至 2012 年 7 月,担任本公司办公室主管;2012 年 7 月至今,历任本
公司办公室主管,现任本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监事。
    庞妮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张思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出生,大
专学历。1984 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局职工大学无机试剂专业。1985 年
1 月至 1994 年 1 月,任职于北京化工厂临床试剂分厂,担任生产副
厂长;1994 年 2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职于北京化工厂技术图书馆,
担任馆长;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职于北京北化康泰临床试
剂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长;2005 年 8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职于
北京利德曼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主管;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担任本公司生产部主管;2012 年 7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生
产部主管、生产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生产制造中心副总监、监事。
    张思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
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