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5-06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追加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 年 7 月 10 日(星期 五)。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05,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05,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王兰珍女士。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或“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2 号文核准,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400,000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12】29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利德曼”, 股票代码“300289”。发行上市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53,600,000 元。 2014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 加至 157,665,000 元。 1 根据公司 2015 年 6 月 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 211,92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211,922 元,公司股本 总额由 157,665,000 元减少至 157,453,078 元,但工商登记手续尚 未完成。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57,665,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36,150,912 股,占总股本的 22.93%;无限售条件 股份为 121,514,088 股,占股份总数的 77.0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做出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原公司董事、副总裁王兰珍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王兰珍女士还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 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 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2014 年 1 月 8 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裁王兰珍女士的书面辞 职报告。王兰珍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其离 2 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王兰珍女士向公司出具承诺书,承 诺其自愿遵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其以出具承诺书当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 数的 50%即 205,200 股,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半年后延长锁定 12 个 月至 2015 年 7 月 8 日,并承诺在延长锁定期限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者间接所持有的上述延长锁定的股份。 经核查,自利德曼股份上市之日起至今,股东王兰珍女士严格 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 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星期 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05,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05,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王兰珍女士。 3、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通数量 1 王兰珍 205,200 205,200 205,200 合 计 205,200 205,200 205,200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份变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36,150,912 22.93 -205,200 35,945,712 22.80 0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513,000 0.33 -205,200 307,800 0.20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98,522 1.77 - 2,798,522 1.77 3 04 高管锁定股 32,839,390 20.83 - 32,839,390 20.83 二、无限售流通股 121,514,088 77.07 205,200 121,719,288 77.20 三、总股本 157,665,000 100 - 157,665,000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利德曼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利德曼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 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和后续追加的各项承诺;利德曼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利德曼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 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利德曼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