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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2015-11-03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5-10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大股东股权解除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迪卡”) 及公司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广仟先生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情况
     迈迪卡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30,200,000 股质押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10 月 29 日起至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迈迪卡持有公司股份 141,12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3.18%;其中本次质押股份 30,2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的 21.4%,占公司总股本的 7.1%。
     截至本公告日,迈迪卡累计办理质押的股份总数为 30,2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1.4%,占公司总股本的 7.1%。
     二、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权质
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7),沈广仟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3,000,000 股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手续,质押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5 日起至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
续为止。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进行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该笔股权质押的数量增加
至 32,500,0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25,295,040 股。2015 年 11
月 2 日,沈广仟先生上述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
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沈广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9,53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5%。其中,有限售股份 67,147,500 股,无限售
股份 22,382,5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沈广仟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总数为
32,500,000 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6.30%,占公司总股
本的 7.64%。截止本公告日,沈广仟先生已无质押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