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5-11-25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5-10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2 号文”核准,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4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1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2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875,837.8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7,324,162.14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有限公司 2012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2]0358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项目实施管理情
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专户详细资料如下:




                                  1
    1、账户名称: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10060777018170110507
         账户用途: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及超募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
    2、账户名称: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
         银行账号:0137014170017538
         账户用途:研发中心和参考试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
         2012 年 3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
北京西长安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项目实施管理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规定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运
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和
参考试验室建设项目”,项目资金需求总额为 18,514 万元;
    2、201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决定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4,5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该议案已经 201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于 2012 年 4 月实施。2012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已
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500 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3、2012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增加 5 万升体外生化诊断试剂生产规
模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679 万元投资扩大体外
生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增加 5 万升/年体外生化诊断试剂产能;
       4、2013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中的 5,4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014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4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13,103.31 万元收购
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18.63%的股权;
       7、201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
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4,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 4,500 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8、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 3,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同意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和利息收入 34,921,224.71 元及
后期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8 月 3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金额
 17,701.3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812.61 万元;超募资金共使用金额
 26,080.42 万元,超募资金余额 2,501.88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
                                               累计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募资金投向            投资金额                          进度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    115,310,000.00     115,178,217.02   99.89%      131,782.98
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室建设
                            69,830,000.00       61,835,692.06   88.55%    7,994,307.94
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增加 5 万升体外诊断试剂生
                            46,790,000.00       21,771,210.45   46.53%   25,018,789.55
产规模项目
收购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
                            131,033,051.02     131,032,998.23     100%           52.79
限公司 18.63%的股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8,000,000.00     108,000,000.00     100%               0
合计                        470,963,051.02     437,818,117.76            33,144,933.26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收入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募集资金
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减少账户管理成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
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
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2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