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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2016-11-21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6-065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由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对候选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同意推选马志远先生(马志
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利德曼
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n.cn/)。
    特此公告。
    附件:马志远先生简历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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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马志远先生简历
    马志远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
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学学士学位、美国波士顿大学理学硕士学位和
化学博士学位。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利德曼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裁(研发)助理、生产运营副总裁助理、国
际参考实验室主任。2016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阿匹斯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马志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000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0.0035%,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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