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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6-11-25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6-067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5,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
总股本的 0.067%。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数量为
240,000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 45,000 股。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648 元/股;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6.556 元/股。
    3、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24,090,235 股变更为 423,805,235 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随后公司按相关规定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向 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 11.92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激励对象调整为 38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366.7 万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4 年 7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工作。激励对象名单及认购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约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约占公司授予前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副董事长、执行总
王毅兴                                   150               40.91%             0.98%
           裁、财务负责人
陈宇东       董事、副总裁                 45               12.27%             0.29%
王建华           副总裁                   45               12.27%             0.29%
           董事、人力资源及
张 坤                                     40               10.91%             0.26%
             行政管理总监
牛巨辉         董事会秘书                 30                8.18%             0.2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
                                        56.7               15.46%             0.37%
  术)骨干人员(共计 33 人)
           合计                        366.7                 100%             2.39%
       6、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
 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
 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
 已经满足,确定 2014 年 12 月 17 日作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向全体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 4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 16.69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激励对象调整为 71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39.80 万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 年 2 月 2 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工作。激励对象名单及认购情况如下:


                             获授的预留部分限制 约占授予限制性股   约占公司授予前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
                                   39.8               9.79              0.25
(技术)骨干人员(共计 71 人)
          合计                     39.8               9.79              0.25



       9、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
解锁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原
激励对象陈宇东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180,000 股,原激励
对象邓雪艳、刘宗明、于浩、全曦、付海军、张明慧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00 股,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19,922 股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对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陈宇东先生所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270,000 股进行回购注
销。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
       11、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
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
量调整为 1,177,305 股,回购价格调整为 4.708 元/股;将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 27,500 股,回购价格调整为 6.616 元/股。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调整限制
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5)。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以及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将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志勇、李光、王明峰、吴亚坤、窦金凤、李雄
兴、张伟、韩岭、徐勇、李江曼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锁定期限届满后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13、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
派,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4.648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调整为 6.5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对象、数量及价格

   激励对象姓名   回购数量(股)   回购价格(元/股)   限制性股票性质
      张志勇           225,000             4.648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李光             15,000             4.648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王明峰             5,000             6.556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吴亚坤            10,000             6.556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窦金凤             5,000             6.556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李雄兴             2,500             6.556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张   伟                 7,500                 6.556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李江曼                  5,000                 6.556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韩   岭                 5,000                 6.556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徐   勇                 5,000                 6.556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小计                 285,000                     -                -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5,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
 股本的 0.067%。公司已向上述已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1,410,540 元。2016 年 11 月 10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2016】第 1148 号
 验资报告。2016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
 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424,090,235 股减至 423,805,235 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506,265    25.11%        -    285,000     106,221,265       25.06%
1、国家持股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106,506,265    25.11%        -    285,000     106,221,265       25.0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31,132,540      7.34%        -            -   31,132,540         7.35%

    境内自然人持股   75,373,725     17.77%        -    285,000     75,088,725        17.72%
4、外资持股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17,583,970   74.89%    -         -    317,583,970   74.94%

1、人民币普通股        317,583,970   74.89%    -         -    317,583,970   74.9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4、其他                          -        -    -         -              -        -

三、股份总数           424,090,235    100%     -   285,000    423,805,235    100%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