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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2-27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6-077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
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广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
董事应到 7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朱晓春、肖白等 2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将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8,400 股。鉴
于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数
量由 908,400 股调整为 2,271,000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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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48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6.556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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