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2016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7-02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概况
    公司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库龄
较长的存货进行了清理。本次核销存货资产原值为 4,577,781.16 元,
核销资产总额为 4,577,781.16 元,均系试剂产品和试剂半成品相关有
效性及技术问题须报废处理。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资产总额为 4,577,781.16 元,对 2016 年度净利润减少
3,891,113.99 元。本次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
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的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本次资产核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1
意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此项议案。本次公司资产核销事项及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
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
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资产核
销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
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资产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
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资产核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