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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04-2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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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
力,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
展;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完整;
       3、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抑制舞弊现象的发生,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健康运行,
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
       4、建立通畅、有效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
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
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在层次上涵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对象上覆盖公司各项业务、管理活动和部门;
在流程上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前、事
中、事后控制相统一,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领域,针对其内控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
不存在重大缺陷;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有效制约,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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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
间权责分明、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有效性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均自觉有效执行维护内部控制相
关规定,在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
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
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及时加以调整;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
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考虑了内
控环境、风险评估、主要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和内控监督五个
方面的要素,逐步制定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经营业务活动的正
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 2016 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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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和四个子公司即北京利
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阿匹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德赛诊断系
统(上海)有限公司、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赛德华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
理、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研发活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金活
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全面预算、财务报告、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核
心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
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2)董事会。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经营决
策权,负责建立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目前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
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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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全体董事按照相关规则勤勉尽责、依法有效行
使职权;
    (3)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两名。监事会成员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对董事会
和管理层的监督作用,对公司财务以及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
    (4)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和制
约,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
理工作。
    (5)组织结构。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务实高效为原则建立
了公司内部组织架构,下设 11 个中心,规定了各中心的职责权限,
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
     2、内部管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内部控制要求,构建了职能清晰、管控有力、
运行高效的组织机构;健全了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制
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建立了一整套执
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体系和监督机制,并确保每个岗位
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有效运
转的工作机构,确保董事会、经理层的决议和决定的严格执行。
    3、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了领导、执行和监督分工负责的风险控制体系。董事会
是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公司层面重大风险事项进行
决策;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公司管理
层负责推进落实风险管理各项具体工作;风险管理部作为全面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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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常设机构, 负责编制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相关制度、流程,组织开展
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实施工作;公司各中心(部门)是全面风险管理实施
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对日常工作中本中心(部门)的业务风险进行识
别、分析、监控和防范;审计部负责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
价。
        4、人力资源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了人才战略,对
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均
做了详细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年度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完善人力资源引进制度。对于掌握公司产品关键
技术、重要客户信息的岗位人员签订了岗位保密协议,明确了保密义
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出、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薪
酬方案,并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研发活动
        新产品研发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公司内部控制的重
点环节,根据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新产品的研发流程,公司
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涵盖从新产品立项、评估、小试、
中试、注册直至新产品上市等各环节的把控,保障新产品的有效性以
及新产品上市速度和产品质量。
        6、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对外担保制度》,对公司对
外投资、对外担保的类别、范围、对象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
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
对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关注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坚持


                                6
谨慎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7、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
有效实施和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设置了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行
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负责公司的内部审
计监督工作,包括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评价内
部控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建议;定期与不定期地
对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
和例行检查,控制和防范风险。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公司审
计部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促进和保证
了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8、资金活动
    为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确定授权审
批权限,规定了不同规模的资金活动按照不同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确保了资金支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审计部定期对公司货币资金进行
审计、监督资金流转情况,确保资金流动与实际经营活动相匹配。
     9、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
理工作,办理固定资产的验收、编码、存管、登记、转移、出租、转
让、盘点、清理报废等事项,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监督固
定资产的使用、保养和保管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
方法及残值等信息进行维护,发现有减值迹象及时进行处理。


                             7
    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由仓储部门对存货采购、入库、
保管、领用、盘点及报废各环节严格管理并详细记录存货入库、出库
及库存情况,做到存货记录与实际库存相符,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账
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0、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采购制度,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等环节
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并根
据生产、研发部门年度生产、研发计划,统筹制定采购计划,科学合
理地确定采购价格。对标准化程度高、需求计划性强、供应商相对稳
定的物资,尽量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价格监督机制,防止供应商
任意提高物料价格;对于没有稳定供应商或需求较小的物料,一律采
取货比三家的措施,控制采购风险。
    11、全面预算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按照总体战略部署和对宏观经济形
势走势及市场反映的判断,提出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指导公司及子
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对公司各中心及子
公司按预算数据和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考核、评价。
    12、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
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公司定期报告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按时
编制,定期披露。财务部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定期就重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向管理层进
行汇报,确保了财务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


                             8
    13、内部监督
    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全面
负责公司内部、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会议组织和核查工作。同时,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授
权范围内,行使审计监督权,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济活
动的各环节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和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健全并有效实施,保证公司资产及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规避公司
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通过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活动、财务、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的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贯
彻实施,切实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内部控制,降低公
司经营风险,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开展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
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以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漏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 5%
         错报(漏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5%但大于或等于利润总
重要缺陷
         额的 3%
一般缺陷 错报(漏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3%时


                               9
    (2)定性标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
         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
         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2、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
         要缺陷。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是根据缺陷可能造成公司
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
确定的。
    (1)定量标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达到 100 万元(含) 以上。
   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达到 10 万(含) -- 1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在 10 万元以下。
    (2)定性标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1、公司章程、制度、工作流程、经营决策严重违反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内幕信息泄密导致公司重大
         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重大缺陷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4、主要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5、出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质量方面的重大事故,导
         致严重后果。
重要缺陷 1、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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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经济损失;
         2、公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及关键岗位技术人
         员流动较大;
         3、资产保管存在漏洞,导致资产被遗失、贪污、挪用,
         损失金额较大;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
         较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上述所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
估,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一)本公司已经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得到了
及时、有效的执行,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
的实现;
    (二)本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
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
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
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
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11
    (三)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2016年度未
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的重大缺陷,在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中,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
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使之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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