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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2017-05-10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7-031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北京
赛德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德华”)77%股权,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分别与李瑞峰、韩道春、陈玲娣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9.2 万元受让自然人李瑞峰、韩道春、陈玲
娣合计持有赛德华的 2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赛德华将成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
总裁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1、李瑞峰先生,身份证号码:2303061977********;
     2、韩道春女士,身份证号码:3706861983********;
     3、陈玲娣女士,身份证号码:1311221982********;
     (二)本次交易的对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1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赛德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01U3W56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 5 号 1 幢 111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瑞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设备维修;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1.86                    352.00
负债总额               231.07                    177.94
净资产                 180.78                    174.06
营业收入              1,389.31                    56.21
营业利润               187.71                     -6.72
净利润                 140.78                     -6.72
    3、本次交易前的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77%
               李瑞峰                            10%
               韩道春                              8%
               陈玲娣                              5%
                 合计                            100%
    4、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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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本次股权交易与李瑞峰、韩道春、陈玲娣分别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股权
       李瑞峰、韩道春、陈玲娣同意将其分别持有赛德华的 10%、8%、
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受让标的股
权。
       2、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各方经协商同意以实际缴纳出资金额
作为标的股权转让对价款。李瑞峰持有赛德华 10%股权,实际缴纳出
资 4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为 4 万元;韩道春持有赛德华 8%股权,实
际缴纳出资 3.2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为 3.2 万元;陈玲娣持有赛德华
5%股权,实际缴纳出资 2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为 2 万元。
       (2)支付方式:公司在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
册后 10 日内一次性付款。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赛德华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赛德华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公司
对赛德华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有利于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本次交易不
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3
1、公司与李瑞峰、韩道春、陈玲娣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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