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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16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7-03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广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7 名,亲自
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经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实施 2016 年年度
权益分派,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648 元/股调整
为 4.638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6.556 元/股调整为
6.546 元/股。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对 22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271,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鉴于上述股票在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回购注销
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同样适用于该部分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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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因离职原
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邵磊、李帮宾、蓝艳阳、王三红、
田欣、刘晨、江璐、李自强、滕大志共 9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及因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涉及 6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279,750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638 元/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6.54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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