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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7-08-2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独立意见

    2017 年 8 月 25 日,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黄振中、张力建、常明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