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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8-01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迪
卡”)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迈迪卡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3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比例 1.0146%。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北京迈迪
卡科技有    大宗交易    2018 年 2 月 13 日         8.00       4,300,000    1.0146
限公司

     迈迪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广仟自前次披露《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例为 1.014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262     31.29       12,832      30.28
北京迈迪
卡科技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62     31.29       12,832      30.28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公告中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明细与合计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减持后,迈迪卡持有公司股份 128,320,000 股,持股比例为
30.2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迈迪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
人沈广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850,000 股,持股比例为 51.4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迈迪卡在本次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3、迈迪卡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控股股东迈迪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广
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
总数的 5%。
   三、备查文件
   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