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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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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8-03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23,805,2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利德曼                      股票代码                  30028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丽华                                    王朋飞
办公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传真                               010-67856540-8881                         010-67856540-8881
电话                               010-84923554                              010-84923554
电子信箱                           leadman@leadmanbio.com                    leadman@leadmanbio.co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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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简介
    公司是在体外诊断产品、诊断仪器、生物化学品等领域拥有核心竞争力,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
企业,同时具备生化诊断试剂检验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等资质认证,并已通过北京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YY/T0287idtISO1348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idt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产品涵盖生化、免疫、凝血等检测领域的诊断试剂和诊断仪器以及生物化学品等,主要覆盖国内各级医院、体检中心、
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科研院所、大学研发中心等机构客户。其中,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包括生化诊断试剂、免疫诊断试剂、
凝血类诊断试剂系列产品;诊断仪器产品包括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血凝分析仪以及 POCT 检测系统;
生物化学品包括生物酶、辅酶、抗原、抗体、缓冲剂、酶底物、培养基等。
    截止 2017 年底,公司拥有 152 项生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36 项免疫诊断化学发光试剂产品注册证,2 项血凝产品注
册证,3 项胶体金产品注册证,5 项诊断仪器产品注册证。子公司德赛系统拥有 77 项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3 项诊断仪器产
品注册证;子公司德赛产品拥有 1 项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包括生化诊断试剂、免疫诊断试剂、凝血类诊断试剂系列产品。
    生化诊断试剂产品,公司生化诊断试剂产品具有丰富的检测项目,产品齐全,分为 12 大类,涵盖了肝脏疾病、肾脏疾
病、心血管病、糖尿病、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胰腺炎、凝血与纤溶障碍等主要疾病类型,在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检
测过程中起到辅助诊断的作用,主要应用于各级医院、体检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的常规检测,为临床生化诊断提供一
系列解决方案,生化诊断试剂满足了终端用户的生化检测需求。
    免疫诊断试剂产品,公司已取得 36 余项化学发光试剂产品注册证,化学发光检测项目包括肿瘤标志物、炎症标志物、
性腺激素类、甲状腺功能系列、糖尿病系列、心脏标志物系列、传染病系列、骨钙代谢系列等检测菜单,常用于内分泌疾病、
肿瘤、炎症、孕检、心血管疾病等相关靶标的检测。
    凝血试剂产品,凝血测定试剂盒目前已有 2 项产品取得产品注册证,还有血凝四项预计 2018 年内取得产品注册证。
    2、公司诊断仪器产品包括自研 CI1000/CI2000 等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系列、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CM4000、全自动
生化分析仪 BA 系列机型;德赛 Respons910、92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德赛 Innovastar POCT 检测系统;此外,公司代理了
英国 IDS 的 IDS-iSYS 全自动生化免疫分析仪。
    3、生物化学品。公司在生物化学原料领域产品包括生物酶、辅酶、抗原、抗体、缓冲剂、酶底物、培养基、染色剂、
氨基酸等各种试剂,应用范围涵盖生物科技、临床诊断、药物研发和化工生产等多个方面。公司是国内极少数掌握诊断酶制
备技术的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之一。公司子公司阿匹斯拥有生物化学试剂品牌 APIS,通过借助利德曼积累的体外诊断行业渠
道、各级医疗机构以及科研机构资源,可以服务于体外诊断、生物化学制药、临床诊断与医疗、生命科学、食品检测等专业
领域的企业、大学、科研院所。

    (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经验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完整、高效的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并根据市场变化及自身发展要求,持续改
进和完善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订货合同和以往的销售数据,结合库存情况编制不同层次的生产计划。公司根
据市场营销部反馈的客户需求以及以往的销量数据,结合库存情况,制定月度的半成品生产计划和每周的成品生产计划。在
接到客户具体订单后,如果有库存就直接组织发货,若没有库存或客户有特殊需求,将编制临时计划发到生产部组织生产。
    2、采购模式
    公司执行全球范围内自主采购的模式。体外诊断试剂对原料品质的稳定性要求极高,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和《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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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管理规程》等采购制度,经过严格评审和长期验证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单,并与这些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德赛
产品的销售产品中部分为自产,其余为从德国德赛直接进口,自产所需要的原料绝大部分为从德国德赛采购;德赛系统部分
产品来自德国德赛采购。
    3、销售模式
    公司以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诊断仪器、生物化学原料等产品销售为主,销售模式为“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经销为主”,
经销模式系指公司通过专业的经销商销售到终端用户;直销模式则系指由公司直接销售给各级医院、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
体检中心、疾控中心等。公司现有经销商数量超过 300 家,已建成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实现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健
康、有序、高效运转。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597.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06.71 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4.91%。体外诊断试剂业务仍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体外诊断试剂业务实现收入 49,438.36 万元,
同比增长 5.89%,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 87.86%;诊断仪器收入 5,192.28 万元,同比增长 28.16%,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9.23%;
生物化学原料业务营业收入为 1,636.40 万元,同比增长 18.24%,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91%。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符合行业新政要求,通过直接发展直销客户和与优质渠道经销商成立合资公司等形式,有效整
合营销渠道和上下游资源,提升企业综合运营效率,重点与各级医院、体检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民营医院、重点终
端医院建立直销服务体系。
    2、公司在巩固原有三甲医院终端用户资源的同时,将渠道逐渐下沉到地市、县级医院,自有产品随着渠道拓展和渠道
下沉以及基层医疗机构检测量增加促进公司诊断试剂类产品销售。
    3、公司自有产品线与合作代理产品线逐步丰富。公司在化学发光免疫产品线检测项目逐渐丰富,检测菜单逐步齐全,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性能进一步提升,带动化学发光业务增长。公司代理的英属免疫诊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IDS-iSYS 仪
器及配套试剂相关合作有序推进;通过与贝克曼、奥森多、日立等国内外知名诊断仪器厂家开展合作,为开拓国内“仪器+
试剂”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积极探索新经营模式和服务模式,与医院开展产品集中采购业务。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分析
    国内体外诊断行业发展势头迅猛,国内体外诊断厂家虽然数量众多,但整体呈现规模较小、品牌相对分散特点。从国内
体外诊断细分市场分布来看,2017 年,免疫诊断和生化诊断依然是占据整个市场大部分份额的两大板块,生化诊断试剂行
业增速相对平缓,免疫诊断增长快速。免疫化学发光领域以中低端市场为突破口,国产厂商发展迅猛,国产医疗器械技术壁
垒突破成为进口替代的前提,随着国家政策大力鼓励创新,从鼓励研发、改革临床管理、加速审评审批、加强医疗器械全生
命周期管理等多个方面,为优质的创新医疗器械开路各地政策的落地期。随着国产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的性能提升,在常规
临床需要已经基本可以替代进口,医疗器械国产替代进口进程呈现出加速态势,医疗器械市场或将重塑,推动更高性价比的
优质企业快速提升市场份额。在流通领域,随着国家“两票制”、“阳光采购平台”等行业政策大力推进,让行业面临新的机
遇与挑战,以医疗器械为主的企业需要对原有经销模式和行业供应链作出适应性调整,医疗器械流通渠道领域的变革正逐步
加速,销售渠道更加扁平化。
    (六)公司的行业地位
    利德曼是国内最早从事生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体外诊断产品企业,目前在生化诊断试剂领域产品多样、质量
稳定、应用客户广泛,处于具有市场影响力的领先地位,是国内临床生化检测的领军品牌之一,2016 年,利德曼成功入选
“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 工程)行业领军企业”。公司诊断试剂品牌亦获得同行业领军企业的认可,继与贝
克曼建立战略合作之后,报告期内,公司同全球 IVD 另一巨头奥森多医疗器械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合同,深化
在国内开展检验仪器与诊断试剂的销售和服务。化学发光免疫诊断产品是公司近年来重点投入开发的新兴产品线,其具有科
技含量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目前,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够自主研发、生产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及配套试剂的生产企
业之一,现已经取得近 40 项化学发光产品注册证,检测菜单已能够基本满足临床常规检测需求。在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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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三批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遴选活动中,公司自产的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产品综合得分在众多国产品牌中位列三
甲,也体现了公司在免疫检测平台上雄厚的研发实力及技术创新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575,978,026.74          533,391,826.12                   7.98%        681,675,798.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067,135.85           69,648,571.09                   4.91%        157,219,57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7,916,480.52           59,442,241.95                  14.26%        149,236,232.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965,206.99           81,775,815.57                  47.92%        177,817,691.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7                0.00%                     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7                0.00%                     0.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3%                   5.73%                0.00%                    14.76%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1,753,893,000.69      1,662,838,767.32                     5.48%      1,658,679,90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10,131,928.16      1,241,669,100.69                     5.51%      1,186,955,824.3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3,214,868.77          142,811,084.33          132,946,005.00        187,006,068.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01,202.09           23,857,797.33           15,825,780.93         16,782,35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227,007.17           22,838,984.04           15,175,423.64         14,675,065.6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0,249.58           54,537,274.75             -880,266.24         61,508,448.0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21,105                         20,863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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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迈迪卡科 境内非国有
                                   31.29%    132,620,000                          0 质押         119,419,900
技有限公司   法人
沈广仟         境内自然人          21.13%     89,530,000                 67,147,500 质押         88,940,000
成都力鼎银科
股权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
                                    4.04%     17,117,002                 17,117,002
中心(有限合 法人
伙)
上海赛领并购
投资基金合伙 境内非国有
                                    2.17%      9,189,213                  9,189,213
企业(有限合 法人
伙)
华宝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大
               其他                 1.15%      4,882,065                          0
地 38 号单一资
金信托
拉萨智度德诚
创业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
                                    1.14%      4,826,325                  4,826,325
企业(有限合 法人
伙)
九州通医药集
             境内非国有
团股份有限公                        1.06%      4,500,000                          0
             法人
司
李广贤         境内自然人           0.94%      4,001,370                          0
王毅兴         境内自然人           0.69%      2,926,780                  1,125,000
吴国仁         境内自然人           0.46%      1,963,403                          0
                         上述股东中,沈广仟为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动的说明
                         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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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医疗器械业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 2017 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密切关注市场及行业变化,及时调整思路,对经销商体系、
渠道结构和产品销售政策进行了优化,积极推广新产品,整合下游经销渠道,为公司长远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597.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98%;利润总额 11,911.7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52%;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06.71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4.91%。总资产达 175,389.30 万元,比年初增长 5.48%;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013.19 万元,比年初增长 5.51%
     1、主营业务收入:2017 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6,266.68 万元,比上年同期 7.95%。从产品收入结构分析,
     体外诊断试剂业务仍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体外诊断试剂业务实现收入 49,438.36 万元,同比增长 5.89%,占主
营业务收入比重的 87.86%;诊断仪器收入 5,192.28 万元,同比增长 28.16%,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9.23%;生物化学原料业
务营业收入为 1,636.40 万元,同比增长 18.24%,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91%。
     2、主营业务成本:2017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 25,089.29 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8.21%,主要是产品销售金额较
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3、期间费用:
     (1)2017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 7,285.09 万元,较 2016 年的 6,004.74 万元相比增长 21.32%,主要因为加大市场推广投
入而产生较高费用所致。
     (2)2017 年管理费用 10,546.74 万元,较 2016 年的 10,810.88 万元下降 2.44%,主要原因公司加强控制费用支出所致。
     (3)2017 年财务费用 675.45 万元,较 2016 年的 692.41 万元下降 2.45%,主要原因本期发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研发投入:2017 年仍保持着较高的研发投入,研发投入金额为 3,677.51 万元,较 2016 年的 3,145.08 万元增长 16.93%,
占 2017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6.38%。研发项目主要集中在体外诊断试剂、生物化学原料及诊断仪器研发三大产品领域。
     5、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 47.92%,主要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3,918.94 万元
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 53.61%,主要由于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 88.72%,主要是由于现金分红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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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体外诊断试剂       494,383,625.03 298,142,118.24         60.31%            5.89%          10.21%            2.3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实施日新增
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上述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修订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也无需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
项目列报,调减"营业外收入"2017 年度发生额 5,874,386.40 元,调增"其他收益"2017 年度发生额 5,874,386.40 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湖北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李红波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武汉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首期出资 153.00 万元。武汉利德曼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营业期限为 2017 年 04 月 21 日至 2037 年 04 月 20 日。经营范围为 I 类、II 类、III 类医疗器械、实验室试剂(不
含危 险品)的批发兼零售;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的租赁、维修、技术咨询服务。
    利德曼持有武汉利德曼 51%的股权。报告期内,武汉利德曼实现销售收入 3,909.81 万元,净利润 529.77 万元。对归属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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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贡献金额为 270.18 万元。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福建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唐亮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厦门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首期出资 153.00 万元。厦门利德曼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营业期限为 2017 年 05 月 10 日至 2037 年 05 月 09 日。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其他未
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利德曼持有厦门利德曼 51%的股权。报告期内,厦门利德曼实现销售收入 1,725.99 万元,净利润 482.78 万元。对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贡献金额为 246.22 万元。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JIN ZHAO SHEN
                                                                                             2018 年 4 月 24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