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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2018-07-16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8-06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监事
                           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选举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监
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组成人员
     董事长:JIN ZHAO SHEN先生
     非独立董事:钱震斌先生、丁耀良先生、张海涛先生
     独立董事:黄振中先生、张力建先生、常明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
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JIN ZHAO SHEN,委员为钱震斌、黄振中;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张力建,委员为JIN ZHAO SHEN、黄振中;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常明,委员为JIN ZHAO SHEN、张力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黄振中,委员为钱震斌、常明。
    3、第四届监事会组成人员
    监事会主席:张雅丽女士
    股东代表监事:张雅丽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高建梅女士、赵曼君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
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
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公司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1、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志远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马志远先
生持有因公司股权激励获授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尚待公
司回购注销。
    2、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庞妮娜女士不再担
任公司监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庞妮娜女士
未持有公司股票。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思奇女士不再担
任公司监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思奇女士
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及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
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
附件: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JIN ZHAO SHEN先生,1986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拥有加拿大多
伦多大学理学学士学位、美国波士顿大学化学硕士学位。2013年加入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2015年起,担任德赛
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德赛诊断产品(上海)
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JIN ZHAO SHEN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系公司
实际控制人、公司大股东沈广仟先生之子,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钱震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出生,硕
士学历。1983 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生物系本科。1986 年毕业于华
东师范大学生物系动物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1 年获英国文化
委员会资助赴英国纽卡素尔大学医学院生理系做访问学者(相当于博
士生教育水平),1986 年至 1995 年在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现为 CDC)工作,获副研究员职称。1995 年至 1996 年,任职于上海
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部项目主管,负责生物医药类项目
投资;1996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上海申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历
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 年至今,任职于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
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5 年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钱震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丁耀良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7年毕业于上海大学,获学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00年2月,就职
于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参与上海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2000
年3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历任
技术部经理、市场部经理、仪器部总监、技术部总监。2016年1月至9
月,担任本公司技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2017
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耀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对外经
济贸易大学EMBA。2000年6月起至2014年1月任职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营销总监、副总裁、董事;2015年10月至2018
年1月任职中生北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执行董事。
2018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张海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732,900 股,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黄振中先生,1964 年 12 月出生,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中
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部企业改革处副处长、高级经济师,北京师
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顾问室主任,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现兼任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副理事长、中
国东盟法律合作柬埔寨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委员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
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
解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京师律
师事务所终身荣誉主任、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振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
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力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出生,医
学博士,教授。1977 年 4 月本科毕业于首都医科大学医疗系。2005
年 2 月毕业于英国卡迪夫大学医学院外科系,获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1977 年 4 月至 1978 年 4 月任职于北京肿瘤防治研究所外科,担任住
院医生;1978 年 4 月至 1981 年 6 月任职于北京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担任住院医生;1981 年 6 月至 1983 年 6 月,任职于北京肿瘤防治研
究所外科,担任住院医生;1983 年 6 月至 1985 年 6 月,任职于北京
肿瘤防治研究所外科,担任总住院医生;1985 年 6 月至 1986 年 6 月,
任职于北京肿瘤防治研究所外科,担任主治医生;1986 年 6 月至 1988
年 1 月,赴英国威尔士大学医学院外科,任访问学者;1988 年 1 月
至 1991 年 6 月,任职于北京肿瘤医院胸外科,担任主治医生;1991
年 6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职于北京肿瘤医院胸外科,担任副主任医
师。1995 年 6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职于北京肿瘤医院医务处,担
任处长。1997 年 6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职于北京肿瘤医院、北京
大学肿瘤医院胸外科,担任主任医师行政副主任主持工作;2003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大学肿瘤医院胸外科,担任主任医师、教授;2008
年 1 月晋升北京大学二级教授。2018 年 4 月退休返聘于北京大学肿
瘤医院外科主任医师。2017 年 9 月至今兼职于清华大学长庚医院临
床胸外科专家。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力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
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常明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内蒙古财经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9 年至 2012 年,担任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2 年至今,担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
担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担
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常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张雅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大
学专科学历,助理会计师。1989 年 12 月毕业于北京内燃机学院企业
管理专业。1983 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职于北内集团设备工具公司,
担任会计;1995 年 8 月至 1997 年 5 月任职于大东电器有限公司,担
任财务部主管;199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7 月期间担任本公司财务总
监;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财务
总监;2012 年 7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张雅丽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751,000 股,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高建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本
科学历。2000 年 5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职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先后负责技术、质量、采购等相关工作;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职于博尔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注册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副总监、
商务及采购总监,现任本公司内控总监。2018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建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赵曼君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曾服役于北京军区陆军第二十七集团军通信站;历任兰州天
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北京飞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区域销售
经理;2014 年 8 月加入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区域销
售经理、大区销售经理,现任本公司营销内审总监。2018 年 7 月起,
担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曼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