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7-16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8-06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8月1日(星期三) 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8年8月1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15:00至2018年8
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7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
室。
9、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
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
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1.02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4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1.07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一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且议案一包含子议案,
须逐项表决。议案二以议案一表决通过为前提。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7)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2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4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7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
2.00 √
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请于2018年7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
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来信请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邮编:100176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北京利德曼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场。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联系传真:010-67856540转8881。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丽华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5289;投票简称:利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
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
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 投 票 时 间 : 2018 年 8 月 1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15:00,结束时
间为2018年8月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
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
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
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
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7)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2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4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7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0 √
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若委托人无明确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