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7-16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8-06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8月1日(星期三) 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8年8月1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15:00至2018年8
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7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
室。
       9、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
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
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1.02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4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1.07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一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且议案一包含子议案,
 须逐项表决。议案二以议案一表决通过为前提。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7)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2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4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7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
2.00                                                         √
          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请于2018年7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
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来信请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邮编:100176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北京利德曼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场。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联系传真:010-67856540转8881。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丽华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5289;投票简称:利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
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
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 投 票 时 间 : 2018 年 8 月 1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15:00,结束时
间为2018年8月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
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
   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
   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
   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7)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2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4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7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0                                                       √
       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若委托人无明确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