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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8-08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市北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 JIN ZHAO SHEN 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
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的方式向中国银行
北京大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
有效期一年。
    上述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
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JIN
ZHAO SHEN 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