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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8-10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 JIN ZHAO SHEN 先生和董事丁耀良
先生分别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控股股东变更,JIN ZHAO SHEN 先生
请求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
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生效后,JIN ZHAO SHEN
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丁耀良先生因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请求辞
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生效后,丁耀良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裁。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黄振中先生和常明先生分别递交的
辞职报告。黄振中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
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
职务;常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生效后,
黄振中先生和常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张雅丽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因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张雅丽女士请求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
生效后,张雅丽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董事、独立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
监事后,其辞职方可生效。辞职生效前,上述人员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补选新的董事、
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JIN ZHAO SHEN 先生、丁耀良先生、黄振中先生、
常明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雅丽女士现持有 1,751,000 股公司股份。张雅丽女士在公司股票首次
公开发行时作出股份限售承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上述人员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
    公司对 JIN ZHAO SHEN 先生、丁耀良先生、黄振中先生、常明先生、
张雅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