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9-01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53,25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65%。 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4 年 6 月 19 日,本次回购 注销数量为 2,292,000 股,回购价格为 4.638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为 2015 年 2 月 2 日,本次回购注销数量为 461,250 股,回 购价格为 6.546 元/股。 2、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23,805,235 股变更为 421,051,985 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 关事项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3、201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4、2014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 及《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5、2014 年 7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 作。公司向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共计 366.7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6、201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向全体 73 名激励对 象授予全部 4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 关独立意见。 7、2015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8、2015 年 2 月 2 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工作。公司向 71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共计 39.8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9、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 解锁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的议案》,同意回购限制性股票 211,922 股,并由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 事对前述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10、201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回 购限制性股票 27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11、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 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由 470,922 股调整为 1,177,305 股,回购价格由 11.77 元/股调整为 4.708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数量由 11,000 股调整为 27,500 股,回购价格由 16.54 元/ 股调整为 6.61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 已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完成上述 1,204,805 股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12、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 对象 10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同意将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及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回购数量由 114,000 股调整为 285,000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4.708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 整为 6.61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完成上述 285,000 股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13、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完成 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4.648 元/股;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6.556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14、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 激励对象 2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同意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 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回购数量由 908,400 股调整为 2,271,000 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648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为 6.5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15、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 9 人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 202,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及因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锁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涉及 61 名激励对 象持有的 279,7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所述,本次回购 注销共涉及 7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482,25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回购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648 元/股调整为 4.638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556 元/股调整为 6.546 元/股。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决议,同意公 司对 22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271,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鉴于该部分股票在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回购注 销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同样适用于该部分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原因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原 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取消其激励资格,并回购注 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271,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原 7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取消其激励资格或 因公司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而回购注销其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82,25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53,250 股,其中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 2,292,000 股,回购价格为 4.638 元/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 461,250 股,回购价格为 6.546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 2,753,25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23,805,235 股变更为 421,051,985 股。公司股 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516,175 1.54 -2,753,250 3,762,925 0.89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762,925 0.89 0 3,762,925 0.8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53,250 0.65 -2,753,25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7,289,060 98.46 0 417,289,060 99.11 三、总股本 423,805,235 100.00 -2,753,250 421,051,985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