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9-02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 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 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1001959,发证时间: 2018 年 9 月 10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在有效期内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 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 年度,公司已经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和预缴企业所 得税,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