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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9-10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沈广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沈广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获悉沈广
仟先生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8,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为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9986%,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沈广仟      大宗交易        2019-12-11      5.22       8,350,000        1.9986%

       自沈广仟先生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后,其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均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    权益变动                            减持股数     减持比
                       日期       价(元/                          持股比    持股比
名称      方式                              (股)       例(%)
                                    股)                            例(%)     例(%)
        大宗交易     2019-08-28     5.18     2,927,000   0.7006    16.6915   15.9910
沈广    集中竞价     2019-10-31     5.97     2,050,000   0.4907    15.9910   15.5003
  仟    集中竞价     2019-11-01     6.00     2,115,000   0.5062    15.5003   14.9941
        大宗交易     2019-12-11     5.22     8,350,000   1.9986    14.9941   12.9955
                   合计                     15,442,000   3.6960    16.6915   12.995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2,645,000   14.9941     54,295,000   12.9955
沈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2,645,000    14.9941    54,295,000   12.9955
  仟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沈广仟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
规定;
       2、沈广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
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沈广仟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4、本次股份减持后,沈广仟先生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沈广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