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0-04-03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01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雷雷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止。
李雷雷女士已经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李雷雷女士简
历详见附件。
李雷雷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邮编:100176
电话:010-84923554
传真:010-67856540-8881
邮箱:leilei.li@leadmanbio.com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3 日
附件:
李雷雷简历
李雷雷,女,中共党员,198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002665)证券事务专员,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51)
证券事务主管,北京棋森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证券事务经理;2020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李雷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