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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5-1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调减公司对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的议案》,本次调整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
结构将导致公司在基金管理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降低,同时若广州黄埔
本次采用增资和减资程序进行股权结构的调整,公司放弃增资优先认
购权并对广州黄埔进行减资,该项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我
们认为上述交易系基金管理公司为引进新的投资者、优化股东结构所
致,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基金管理公司的未来发展,有助于公司更加
合理地安排资金用于企业经营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
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力建、王艳、吴琥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