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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罗浩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征集,由公司股东沈
广仟先生(征集时点持股比例为 9.93%)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核,董事会同意补选罗浩波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我们认为:
    1、补选罗浩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对董事候选人罗浩波先生的个人履历、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未发现其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补选罗浩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调减公司对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的独立意见
    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黄埔”)
拟通过增资和减资程序,或股权转让程序引进新投资者。相关事项完
成后,公司对广州黄埔的持股比例将由 15%变为 7.5%。
    鉴于广州黄埔系由利德曼与其控股股东高新科控共同参与投资
设立,若广州黄埔本次采用增资和减资程序进行股权结构的调整,公
司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并对广州黄埔进行减资,该项交易将构成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
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调减公司对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及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张力建、王艳、吴琥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