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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01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04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后 417,798,335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为 421,051,985 股,其
中回购股份为 3,253,65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5 日;
    2、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78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五、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
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扣除回
购股份后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即 4,177,983.35 元=417,798,335 股
×0.1 元÷10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177,983.35 元÷421,051,985 股
=0.0099227 元/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及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
比例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9227 元/股。
       六、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证券
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张丽华、李雷雷。
    3、咨询电话:010-84923554;传真:010-67856540-8881。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议;
    3、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
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