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利德曼: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5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04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
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
事应到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建梅女士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
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监管问答》”)等现行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公司监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下称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为 4.4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
核要求以及国资监管部门的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
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
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
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科控”)。高新科控以现金方式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五)发行数量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126,315,595 股 ( 含
126,315,595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如在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发生变动的除权事项,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N1=N0×(1+N2+K)
       其中:调整前发行数量为 N0,调整后发行数量为 N1,每股送股
或转增股本数为 N2,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六)股票限售期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高新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未超过 30%,则高新科
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高新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超过 30%,则
高新科控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
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以满足豁
免要约收购的要求。
    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发生变更,高新科控将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事项以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的要求
(如涉及)。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高新科控就其
所认购的利德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利德曼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利德曼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限售期届满后,高新科控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利德曼股份
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5,705.18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
股权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现
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现
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现
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现
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20】第 0765 号)。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北
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勤信
专字【2020】第 0765 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高新科控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4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新科控,高新科控为
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文件,按照认购上限计算,
本次发行完成后,高新科控拥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可能将超过 30%。鉴
于高新科控已承诺,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高新科控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超过
30%,则高新科控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
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规定,高新科控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
约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州高
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5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
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和《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
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
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制
订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