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05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以公告形 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3: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7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8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公司二层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0,702,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8.038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0,702,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38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9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34,428,4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05%。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21,051,985 股,其中公司 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3,253,65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417,798,335 股)。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林霖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622,8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1120%; 反对 2,15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88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68,7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270%; 反对 2,15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3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30%;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30%;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51,2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163%; 反对 2,19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9342%;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197,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190%; 反对 2,19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3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30%;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30%;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股票限售期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30%;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上市地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575%;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68%;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575%;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68%;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575%;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68%;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575%;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68%;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575%;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68%;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575%;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68%;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575%;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68%;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98,542,8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9239%; 反对 2,11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519%;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68,7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270%; 反对 2,11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18%; 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30%;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30%;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25,920,000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72,59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0775%;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30%;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 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98,51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911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7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98,51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911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7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98,517,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911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7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2,242,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21%; 反对 2,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5%; 弃权 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邵潇潇律师、孙昱坤律师通过视频 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 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