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09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
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
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王凯翔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
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
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董事罗浩波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理由:无法保证三季度财报真实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利德曼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广州开发区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凯翔、于钦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张海涛、罗浩波、
张力建、王艳、吴琥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