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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
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利德曼”)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与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开发区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控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与广州
凯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云物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
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结合广州利德曼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证租赁房屋长期稳定性和
公司已投入资源的使用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广州利德曼于近日与开发区控股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与凯
云物业重新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原合同同时一并终止。
     开发区控股现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持有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云发展”)80.86%
股权,凯云发展持有凯云物业 100%股权,因此,开发区控股及凯云物业
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开发区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12440290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33、
34 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注册资本:1,036,323.381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06 日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
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
(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
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房地产租赁经营。
    股权结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开发区控股 100%股
权。
    失信被执行人说明:经查询,开发区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开发区控股(单体)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263.97 万元        13,569.83 万元
         净利润             2,034.32 万元        12,464.86 万元
          科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           1,412,318.87 万元    1,599,779.33 万元

    (二)凯云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凯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NK4H1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 2901-2905 房
    法定代表人:江忠保
    注册资本:4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03 月 28 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
企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外卖递送服务;酒店管理;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餐饮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住宿服务;理发服务;
酒类经营。
    股权结构:凯云发展持有凯云物业 100%股权。
    失信被执行人说明:经查询,凯云物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凯云物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945.55 万元          4,868.22 万元
        净利润               1,732.69 万元           292.08 万元
         科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               2,421.99 万元           829.73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利德曼向开发区控股租赁的房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C6 栋 801 室、C6 栋 901 室,面积合计为 6,532.7m2,房屋用途为厂房;
该物业所有权人为开发区控股,由凯云物业负责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租赁价格由广州利德曼及开发区控股参照周边厂房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凯云物业统一收费标准确定,
相关交易价格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订立双方
    甲方(出租人):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租赁房屋概况
    1、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C6 栋 801 室、C6 栋 901 室;
    2、建筑面积:C6 栋 801 室面积 3,266.35 ㎡;C6 栋 901 室面积 3,266.35
㎡,合计面积:6,532.70 ㎡。
    3、用途:厂房。
    (三)租赁期限、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1、租赁期限: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5 日止。
    2、费用标准:
    (1)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租金为 287,438.80 元/
月,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租金为 296,061.96 元/月,
后续按每年递增 3%计,该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车位停泊费和水费、
电费、电话费等专用设施费用,也不包括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因乙
方是独立经营主体而作为征收对象收取的其他一切税收及管理费用。
    (2)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按最后一个自然年的租金单价标准计算
收取三个月租金,即履约保证金按 970,497.90 元收取。
    (3)管理费:6 元/平方米/月,共 39,196.20 元/月。乙方承租区域内
自用水电费据实收取。
    (4)公摊水电费:乙方每月承担的公摊水电费用=(园区 A、B、
C 区水电总费用-A、B、C 区客户自用水电总费用)*(乙方承租面积/
园区 A、B、C 区当月可出租总面积)。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履约保证金
970,497.90 元,并预交一个月租金 287,438.80 元。
    (2)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 10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至甲
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支付的方式缴付。
    (四)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订立双方
    甲方(物业承租人):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物业管理人):广州凯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021 年 03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5 日止,物
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以甲方与业主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之交付日起缴纳。
    (三)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须缴纳相当于 3 个月物业服务费金额作为
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17,588.60 元)。
    2、甲方按其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的承租房屋面积
向乙方缴纳每月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计费面积为 6,532.70 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自 2021 年 3 月 1 日始计付,计费单价为 6 元/平方米/月,物
业管理费合计为 39,196.20 元/月。
    3、公摊水电费:甲方每月承担的公摊水电费用=(园区 A、B、C
区水电总费用-A、B、C 区客户自用水电总费用)*(甲方承租面积/园
区 A、B、C 区当月可出租总面积)。
    4、付款方式:上述各项费用按月结算,由甲方在每月 10 日前以银
行转账方式转至乙方指定账户或以支票、现金支付的方式缴付。
    (四)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利德曼重新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
同》是为了保证其所租赁房屋长期稳定性和公司已投入资源的使用率,
可以满足广州利德曼经营办公所需,有利于保持广州利德曼持续发展与
稳定经营。本次交易价格参照了同地区同等条件租赁和物业服务市场价
格,物业管理服务方凯云物业统一调整后的水电费分摊计费方式更为客
观、合理。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与开发区控股、凯云物业累计发生
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4.45 万元。
    九、审议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
联董事王凯翔、于钦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出具
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3、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凯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
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