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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
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后认为: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
金情况;当期不存在为关联方或其他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规定,综合考虑
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
管理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
效控制、监督作用;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形;
    3、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职权责任分配明
晰,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保证了公司内控活动的执行
及监督充分有效,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对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考核与公司经营目标相吻合,有利于完善高级管理人员激励
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
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
销资产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调整独
立董事津贴标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力建、王艳、吴琥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