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谦)2022-03-1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志谦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1 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即 2021 年 11 月 30 日-12 月 31 日),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制度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同时,公司对于本
人的工作也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现将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即2021年11月30日-12月31日),公司
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0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总计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次数 数 次未出席
董事会 1 1 1 0 0 否
股东大会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
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议所有议
案认真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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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
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在公司做出决
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21 年 12 月 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三、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义务,积
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任期内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
督。我认为,公司披露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公
司的经营状况,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任期内,本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
日常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合规、风控、
财务及规范运作等情况;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
公司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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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期内,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任期内,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
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详细了解
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运用自
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特别关注关系到全体股东利益的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并开展了
现场检查,检查重点涵盖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此外,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发展战略、投资方向、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六、关注法规变化,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监管动态、自主学习最新修
订、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和培训,加深了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强化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履
职能力。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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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关联交易;
(二)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综上所述,2021 年本人任职期间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与公司管理层保
持密切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发表对相关事项
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有效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做出积极贡献。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增
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志谦
2022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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