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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2-06-27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以及 2022 年 3
月 28 日披露《关于部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19)。
     近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产品            购买                     预计年化    赎回日    赎回      实际收
交易方             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名称            金额                     收益率        期      本金        益
中国民生银
              结 构      保本浮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行股份有限                        30,000                            1.65%-3.3                30,000    224.32
              性 存      动收益             3 月 25      6 月 24                   6 月 24
公司北京分                         万元                                5%                     万元      万元
              款           型                 日           日                        日
行

           上述本金及收益已返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
  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
  的《中国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D”现金管理服务协议》,上述本金及收

  益共计30,224.32万元于2022年6月24日自动认购民生银行的保本浮动收
                                               注1
  益型“流动利D”现金管理产品 。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本次)
  情况如下:

                                           购买金额                                   预计年化收      是否到
 交易方       产品名称        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益率          期/赎回

                                                   注2    2022 年 3    2023 年 3
             “流动利                      9,000                                     1.55%-2.35%        否
                            保本浮动                      月 25 日     月 25 日
中国民生     D”现金管
银行股份                      收益型                      2022 年 6    2023 年 3
             理产品                        30,224.32                                 1.55%-2.35%        否
有限公司                                                  月 24 日     月 25 日
北京分行
                            保本浮动                      2022 年 3    2022 年 6
             结构性存款                     30,000                                   1.65%-3.35%        是
                              收益型                      月 25 日     月 24 日
      注1: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D”存款增值服务是开放式本、外币现金管理产品,增值服务
  周期内,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账户资金支取。增值本金到期转存或支取时,按实际存续期对应增
  值利率,结付增值利息。
      注2:9000万元为初始购买金额,未含持有期间结息收益52.76万元。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
  现金管理产品(含 7 天通知存款、民生银行流动“流动利 D”现金管理
  产品等)本金余额为 16,500 万元。本年初至今,公司及子公司已收到的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理财收益为 34.46 万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
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
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
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品

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

品;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投向及进展情况,如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
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

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的情况,应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
到期不再续期。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风险,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2、银行理财产品服务协议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