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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3-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德曼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嘉煦                       联系电话:010-65608214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诗文                       联系电话:010-8513082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3 月 21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及信息披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2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
易、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不以上市        是               不适用
公司资产提供担保的承诺
2.控股股东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控股股东关于股票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关于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
                                                是               不适用
理活动的承诺
5.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沈广仟、孙茜关
                                                是               不适用
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7.沈广仟、孙茜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8.沈广仟、张雅丽等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
伙)、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是               不适用
限合伙)关于表决权委托、业绩对赌、标的股
权所有权、关联关系、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
违法违规等方面的承诺
10.上市公司关于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2 年 11 月,因 2017 年利源
                                           精 制 非公 开 项目 保 荐人被 吉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保荐人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已 经 按照 相 关要 求 进行 了 整
                                           改。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为公司
                                           对保荐人的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嘉煦                  蔡诗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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