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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30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6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18年11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
事为齐政、王莉、吴凤君、李华才、林木西。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付永全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表决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董事尹春福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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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1 位关联董事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经由董
事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尹春福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1 位关联董事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经由董
事会审议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
价格/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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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
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
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
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
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
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
   (1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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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尹春福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1 位关联董事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经由董
事会审议通过。
       4、《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绣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其任
期自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5、《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权激励相关议
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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