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为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2018-12-10
独立董事关于为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为上
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业”)提供反担保事宜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米健信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申请贷款 300
万元,上海创业拟为米健信息就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的同时,要求本公司就该担保行
为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上海创业提供反担保,是基于其为米健信息申请银
行贷款提供了相应的担保,该担保行为有利于米健信息解决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
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反担保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为上海创业提供
反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及反担保)为人
民币 66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9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上海创业就米健信息申请银行授信 300 万元事
宜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王莉、吴凤君、李华才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