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1]110Z000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验资报告 1-2 2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 3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4 4 验资事项说明 5-8 验 资 报 告 容诚验字[2021]110Z0006 号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04 月 26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 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7,527,93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597,527,930.00 元。根据贵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 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1 号文)的核准,贵公司向特定 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9,639,639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 39,639,639.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7,167,569.00 元。经我们 审验,截至 2021 年 04 月 26 日止,贵公司已向余芳琴、王国辉、许军 3 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39,639,639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75,999,997.16 元, 扣除不含税的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169,471.36 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71,830,525.8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9,639,63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人民币 132,190,886.80 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97,527,930.00 元,实 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597,527,930.00 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0]110Z002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04 月 26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37,167,569.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 本)人民币 637,167,569.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 1 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 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此页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验字[2021]110Z0006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陆红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逸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佟海光 2021 年 4 月 27 日 2 3 4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沈阳荣科科技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工程公司或有限公司)于 2010 年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荣科工程公司系由自然人崔万涛、付艳杰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 公司,并于 2005 年 11 月 18 日取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210105210254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自然人 崔万涛、付艳杰各自持有荣科工程公司 50%股权。 2006 年 6 月 13 日,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崔万涛、 付艳杰各自以货币资金向有限公司增资 225 万元(合计 450 万元)。 2006 年 7 月 3 日,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崔万涛、 付艳杰各自以货币资金向有限公司增资 5 万元(合计 10 万元)。 2007 年 5 月 28 日,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崔万涛、 付艳杰各自以货币资金向有限公司增资 245 万元(合计 490 万元)。 2010 年 3 月 9 日,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尹春福、 杨皓等 10 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向有限公司增资 20 万元。 2010 年 3 月 29 日,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平安财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恒远恒信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等三名法人股东向有限公司增资 278.81 万元,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298.81 万元。 2010 年 7 月 22 日,根据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 决议》、《沈阳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限公司以 2010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 7,040.36 万元折股 5,100 万股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变更后的名称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 2010 年 9 月 8 日取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210100000047160 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3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公司股票 已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6,800 万股。公司已于 2012 年 4 月 11 日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2013 年 6 月 13 日,根据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总股本 6,8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6,800 万股。 2015 年 6 月 24 日,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996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714,826 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60,714,826.00 元。 2015 年 9 月 24 日,根据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6,071.4826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16,071.4826 万股。 2018 年 3 月 7 日,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秦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142,855 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338,572,507.00 元。 2019 年 1 月 28 日,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秦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798,634 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366,371,141.00 元。 2019 年 2 月 28 日,根据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登记工作,增加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 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369,171,141.00 元。 2019 年 5 月 17 日,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6 总股本 369,171,14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 增 184,585,570 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553,756,711.00 元。 2020 年 3 月 6 日,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徐州瀚举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5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538,460 股,公司股 本总额增加至 575,295,171.00 元。 2020 年 8 月 14 日,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 程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徐州 瀚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15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68,259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68,259.00 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5,363,430.00 元。 2020 年 9 月 15 日,根据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修改后 的章程规定,公司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张喆、石龙、刘闻宇等 32 名员工定向增发 普通股股票 2,164,5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注册资本 2,164,500.00 元,增加资 本公积 6,450,21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597,527,930.00 元。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1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39,639,639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9,639,639.00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7,167,569.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决议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1 号文)核准,贵公司向特 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639,639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 39,639,639.00 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7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 年 04 月 26 日止,贵公司已向余芳琴、王国辉、许军 3 名特定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639,639 股,每股发行价格 4.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999,997.16 元,扣除中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用 3,180,000.00 元,其余募集资金 172,819,997.16 元,中 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1 年 04 月 26 日划入贵公司在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开立的 0501200001400000655 账号内。除上述承销费之外贵公司为本 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 1,239,639.64 元的其他发行费用,上述发行费用包含可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 250,168.28 元,发行费用明细表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明细 含增值税金额 其中:进项税 不含增值税金额 承销费(中德证券) 3,180,000.00 180,000.00 3,000,000.00 律师费 500,000.00 28,301.89 471,698.11 审计、验资费 700,000.00 39,622.64 660,377.36 股份登记费 39,639.64 2,243.75 37,395.89 合 计 4,419,639.64 250,168.28 4,169,471.36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830,525.80 元,其中增加股 本 39,639,63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32,190,886.80 元。 8